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二所依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》,经举办单位同意,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,现已成立清算组。请债权人自2021年7月15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。 特此公告